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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招引疆内外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哈密工作,根据哈密市引进人才招聘实际情况,经哈密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补充招聘35个空缺岗位共50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15日结束,招聘程序及相关政策待遇按照《2023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执行。


2023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各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助力哈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哈密市面向全国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高层次引进人才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为主。

二、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共有事业单位95家,引才岗位138个,引才数量203人。其中,市直单位146人、伊州区22人、巴里坤县26人、伊吾县9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5周岁、40周岁;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0周岁,45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7.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作5年及以上;

8.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哈密市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已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再次复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

(三)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仪表举止等方面内容。

考核时间为8分钟,成绩采取百分制,考官现场打分,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引才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在哈密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才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哈密市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岗位无合适人选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人选中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区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六)调剂

对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但因岗位引才数量所限而未能入围的人才,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需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每人只能调剂一次。被调剂的人才统一安排体检、考察等。

(七)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拟引进人才通过哈密市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哈密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签订5年聘用协议,协议期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区域

学历 (职称)

生活
补贴

职称职级
(试用期满1年)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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